问题 | 人身自由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身自由包括以下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指与人密切相关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可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是指公民居住、居住的场所不受非法侵犯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信件、电话、电信等通信手段,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具体来说,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是私生活秘密和表现行为的自由。包括公民通信在内的他人不得扣押、隐匿、毁灭,公民通信、通话内容不得私自阅读或窃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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