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一方办理过户,另一方没有过户,房屋归先办理过户的一方所有。其二、双方均未办理过户未交房,房屋所有权归已办理预告登记的一方所有。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