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乘车人因交通事故受伤按照以下规定获得赔偿:,1.在支付乘车费用形成客运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乘车人可以选择向承运人主张违约责任,可以选择向交通事故责任主体主张侵权责任。,2.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交通事故属于民事纠纷,适用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民事诉讼时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起算。如果受害人向侵权者主张权利,则时效从最后一次主张权利之日起计算。,1.“无过错责任”,是指认定行为人的责任时不考虑其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具备过错,免除了受害人对行为人过错的举证责任,仅在被侵害人故意”的情形下才能免除行为人的责任。,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仍为过错责任;,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因此,机动车一方10%的赔偿部分为无过错责任;90%的赔偿部分仍为过错责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