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阳中考招生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考采用全新方式进行招录,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项目、五年制大专全部纳入网上招生,市属中职学校的部分计划也在网上招生,学生可填报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共 25 个志愿。其中,普通高中按配额生、统招生、定向生、特长生、强基计划生、政策生 6 个类别进行招生,设 4 个批次共 19 个平行志愿,先配额后统招,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报考资格条件;职业学校共设置 3 个志愿学校,每校可填报 2 个志愿专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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