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合作医疗异地怎么参保 |
释义 | 一、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怎样办理 办理流程如下: 1.先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2.选择一家已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就医。 二、新农保如何在外地使用 在市外医院住院报销时需带资料: (1)本人医保卡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身份证(未满18周岁者带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医疗证明(住院发票、费用清单、病历或出院小结),如果是外伤病人则还需提供门诊初诊记录(原件)、首次病程记录复印件(加盖就诊医院公章);使用白蛋白的患者,提供5日内血浆蛋白检查报告,恶性肿瘤放化疗提供血常规化验单。 (4)本人在农村合作银行开户的个人结算存折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镇乡(街道)城乡居民医保办,由全程代办员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报销手续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报销款通过银行发放到参保患者提供的本市农村合作银行办理的个人结算存折账户中。 三、不列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有哪些 1.非区内定点医院门诊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治疗费用除外)、未按规定就医、自购药品所产生的费用; 2.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费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医疗费用; 3.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康复性医疗(如气功、按摩、推拿、理疗、磁疗等)以及各类陪客费、就诊交通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其他杂费等费用; 4.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 5.因自杀、自残、服毒、吸毒、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以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产生的医药费; 6.出国或在港、澳、台地区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规定不予报销的药品和项目; 8.区医管会确定的其他不予报销的费用。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第七条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不再享受原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划转,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划入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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