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专利权人的变更,应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首页的“办事区、表格下载”一栏中有《100016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下载) 1、自提出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200元。 2、证明文件:专利权人 因权利的转让或者赠与发生权利转移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转让或者赠与合同。该合同是由单位订立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公民订立合同的,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有多个专利权人的,应当提交全体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赠与的证明材料。 3、《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和证明文件(《专利转让合同》),通过邮局挂号信或EMS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著录项目变更费通过邮局汇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费处。注意,邮局汇款单附言一栏一定要写明:“专利号,著录项目变更费200元”。 一、专利代理机构变更去哪 1、首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名称预核准; 2、著录项目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变更后的专利代理机构公章;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专利代理机构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书的修正案原件一份; 5、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正、副本。 二、变更专利发明人违规吗 专利发明人可以更改,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