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放弃抚养费 以后还能再要吗 |
释义 | 离婚时放弃子女抚养费的,离婚后还可以以子女的名义去法院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因为离婚时双方的抚养费约定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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