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通过放弃抚养费来增加争取抚养权的机会? |
释义 | 父母放弃抚养权仍需支付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子女有权在必要时向父母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分析 放弃抚养权不可以不给抚养费。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存在的,该义务应自子女出生之日起一直延续至子女成年或能独立生活为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拓展延伸 抚养费减免是否能够提升争取抚养权的成功率? 抚养费减免是否能够提升争取抚养权的成功率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放弃或减少抚养费可能会为争取抚养权提供一定的机会。首先,减免抚养费可能显示出抚养人对子女的关心和责任感,这可能对法庭产生积极的影响。其次,减免抚养费可能减轻非抚养人的经济负担,使其更有能力提供稳定的生活环境和照顾子女的需求。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放弃或减少抚养费就能确保获得抚养权。法庭仍然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包括子女的最佳利益、双方的抚养能力和关系等。因此,抚养费减免只是争取抚养权的一个因素,而不是决定性因素。在任何情况下,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了解适用于您个人情况的最佳策略。 结语 放弃抚养权不可免除抚养费。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法定存在,自子女出生起至成年或独立生活止。根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费用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任一父母提出合理超额要求。抚养费减免或许能提高争取抚养权成功率,但并非决定性因素。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制定最佳策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一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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