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程序是: 1、向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破产通过之后,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法院立案受理后,发布公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召开债权人会议,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 3、按照顺序清偿破产费用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