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作创作时,应当尽可能地对创作成果进行明确的划分和约定,以尽量避免著作权争议的发生。如果已经发生争议,应当首先查看合同或者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双方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需要参照《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合作创作作品,除另有约定外,参加创作的各方是该作品的共同著作权人,应当在作品中声明各方的主要贡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主要贡献”,是指对作品实现其独创性贡献的那一方,可以是表现形式、内容或者两者的结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