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落户口什么手续 |
释义 | 落户口需要的手续: 1、携带相关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2、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示准迁证,划转户口关系; 3、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当地派出所会给你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落户口需要满足的条件各地都有所不同,这里以深圳市为例: 1、具有乡镇户籍; 2、身体状况能够担任正常工作; 3、具有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术; 4、未违背人口和方案生育法令、法规和有关方针的规则; 5、未参与国家制止的安排及其活动; 6、不归于正在承受督查、纪检、司法部分查询的人员,正在被施行刑事处分的人员,或许仍处于处置期内的人员。 落户后还可以分户,但是需要存在法定的分户情况: 1、一家同居一处,因工作、结婚,经济独立,无法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6、家中有其他无法在一起生产生活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开的可申请分户,需提交的证明材料有申请人书面报告、原户口簿、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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