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退伍军人残疾证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办理军人残疾证有两种办法:一是在部队。二是在民政部门。
    法律依据:
    《优待抚恤条例》
    第二十三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十四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1:4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