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去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是否还合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失去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是否还合法? 1、从民事诉讼法证据的角度看,土地承包合同的复印件也并非一定无效,如果村集体承认复印件所记载的事实内容,则还是有效的。 2、土地承包合同依法应进行登记,所以去相关的登记部门也是可以查的到相关的内容的。 3、还可以找相关的证人,为自己作证,请明土地的承包人是谁。 二、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签订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租赁土地(土地性质为国有)共____亩。土地位于________:东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 2、租赁期限:租赁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赁价款及付款办法:每亩每年____元,共计____元,每____年交付一次。 4、租赁用途:由乙方自主使用。 5、甲方的权利义务: (1)拥有土地所有权,但不涉及乙方区域内规划等工作。在合同期内甲方应该尊重乙方生产经营的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与甲方及周边土地的关系,以维护乙方对该地的正常使用。 (3)除收取租赁费以外,不再收取任何款项。 6、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拥有租赁土地的使用权。 (2)按时足额向甲方交纳租金。 (3)合同期间如遇到国家政策变动或国家征用,乙方必须服从,合同解除。 7、特别约定 (1)如乙方办理该土地征用出让手续,本合同所称租赁费作为甲方应得土地出让金及各种补偿费,合同履行时间长短,土地出让征用时,乙方将都不再给付甲方出让金及其它费用。 (2)如乙方因需要,欲征用该土地,除土地款以外的应上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在租赁期内,国家亦或者是集体征用土地,乙方应该无条件进行服从,土地补偿款归甲方,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则归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按国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租期届满,承租方有权优先签订续租(按当时合理价格)合同。 (5)租期届满,倘若乙方不再租赁,合同终止,对乙方投资地上附属物一般按以下方法处理:乙方投资修建所有地上附属物,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协商其的价值,并且由甲方在一月内支付价款给乙方;若是双方协商不成功,则由相关单位评估其价值,甲方予以接收,并在一月内一次性支付价款给乙方,评估费双方均担。 8、违约责任: 一方违约,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除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之外,同时也还应按合同规定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9、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本合同一式三份,出租方、承租方、见证机关各执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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