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的保护方法有哪些 |
释义 | 债权人保护债权的实现办法有: 1、债的担保。债的担保,是指促使债款人实行其债款,保证债款人的债款得以完成的法令办法。债的担保包含包含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 2、债的保全。债的保全是债的保护办法,是为了保证债款人的债款得以清偿,法律赋予债款人对债款人或与之有关的第三人享有必定权力。债的保全赋予债款人两项权力——代位权和撤销权。 一、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但次债务人并不一定就具有履行能力,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二、借款人欠债下落不明怎么办? 欠款人下落不明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2、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 3、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