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继续租赁的同住人都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以下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1、在本市无常住户口,但因结婚而居住在公房内期限较长的。 2、原告在公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后因历史因素或家庭因素、居住困难等原因,户口迁出,但仍然居住于该公房内一年以上,且他处确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的。 3、因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公房,但在原承租人死亡前已居住于公房内,且在本市他处无住房的。 哪些同住人可以继续租赁 可以继续租赁的同住人有:与承租人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承租人的共同经营人。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同住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签合同都需要准备什么? 签合同都需要准备以下事项:1、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当准备自然人身份证明。当事人是组织的,应当准备主体资格证明;2、拟定合同主要事项,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吗 租赁房屋被卖,租房人有权继续居住房屋。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同时,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什么情形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形主要是指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形。同时,《民法典》还规定,此时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法律其他规定等。 租赁合同什么条件可以解除 租赁合同有以下条件可以解除: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2、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3、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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