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供完车之后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供完车贷后还要办理以下手续: 1、带上个人身份证、还款银行卡前往银行/金融公司办理贷款结清手续,申请开具贷款结清证明,然后拿回车辆登记证书 2、带上个人身份证、汽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贷款结清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办理解押手续 3、变更车险受益人: 一般情况下,购买汽车保险的第一受益人是贷款机构。贷款人还清车贷后,持贷款结清证明、身份证,前往保险公司营业网点办理变更受益人手续。 大家还需要注意,有的客户会在4S店交付押金,还完车贷后要记得拿回来。 另外,贷款买车,银行会给你的汽车安装gps定位器。贷款还完以后,一定要记得拆掉,不然隐私就泄露了。 一、 车辆解除抵押手续办理的流程如下: 首先,需要向抵押登记的车管所提出申请; 其次,需提交如下资料办理解除抵押登记: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代理人为单位的,还需提交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解除抵押的,还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五)抵押权人为单位且已注销的,还应当提交该单位的注销证明(可以为工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以及抵押人已还款的证明。 最后,车管所受理、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然后签注并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解除抵押手续即完成办理。 二、 不予办理抵押/解除抵押登记的情形: (一)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二)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解除抵押登记除外); (三)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四)机动车属于被盗抢的; (五)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未解除海关监管或者未经海关批准转让的; (六)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 第三十三条:申请解除抵押登记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解除抵押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抵押权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解除抵押登记的内容和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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