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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双方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办
释义
    没有结婚证如何离婚,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先进行补办,再进行离婚手续。
    如果是没有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不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无法离婚,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法院不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诉讼。
    对于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一、事实婚姻房屋怎样分割
    1、事实婚姻关系的房屋,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割;
    2、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1)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二、无结婚证的婚姻,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
    没有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属于同居关系,所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解除同居关系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三、没结婚证怎么分配财产
    没有结婚证的,属于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解决。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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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2:3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