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后是否仍能享有质押权? |
释义 | 主债权转让之后质权也随之转移,质权由获得新的债权人拥有。质权原则上随债权一并转让,无须得到出质人的同意,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债权转让与追偿权的区别,追偿权转让有法律依据吗 追偿权,是指法律给予付出一定义务的人在一种经济上的请求补偿的权利。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请问债权转让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通知质押获得同意,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享有追偿权吗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追偿权,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质押权与质权是一回事吗 两者并不存在区别,一般情况下经常会将质押权缩写为质权,质权又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而这两种才是不同类型的质权。 追偿权属于债权吗 合伙债务的追偿权属于债权,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不属于债权,由其引发的纠纷属于无权纠纷。担保追偿权是保证人向债权人代为履行还款义务后,所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法定权利,具有独立性,不应受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议管辖的约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该内容由 郭珣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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