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我购买了带有帕金森病保障的重疾险,但是保险公司却以“免责”为理由拒赔,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文书,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但如果保险公司以“免责”为理由拒绝理赔,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法律分析。如果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合法合理的,则符合法律规定。反之,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不得拒绝承担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不得设置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综上,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了相关免责条款且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以“免责”为理由拒赔。但如果免责条款过于宽泛、不合理,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则不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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