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股权变更章程需要变更。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发生了变更,所以相应的,公司章程也需要进行修改。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变更后修改章程具体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含新的《股东出资情况表》。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变更股东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5、根据公司章程所做的新的人事任免决定。 6、股权转让合同(其他股东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经律师见证。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新股东及新任职人士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