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带着身份证、填写个人申请书、户口本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你可以随带本人户口与身份证,到辖区户籍登记机关提起修改的要求并提供为什么需要修改的依据。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自行修改户口本上登记的信息,将失去整个户口本的法律效力。公民要求更改服务处所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 一、户口服务处所信息变更具体流程 服务处所填写本人所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的具体名称,应写全称。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营业的个体劳动者,填写“个体户”。 (一)、形式:分为两种形式 1、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是整个户口登记管理最基本的准据文档。 2、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个人页加盖“户口登记章”之后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使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二)、户口迁移证补办程序? 1,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当时迁出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2,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明; 3,凭存根上的编号,找当地报社进行登报遗失申明; 4,凭存根,未落户证明,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办理新的户口迁移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