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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税征税范围及税率
释义
    

法律主观:
    


    现在的 个税 缴纳方式更多的是每个月 工资 发放时进行源头缴纳,比较适合过往抵扣与减免较少、综合征税范围比较狭窄的情况。根据国际经验,未来税改的方向必然是根据不同个体收入负担情况的差异化征税、越来越多的税收转向扣除项目以及综合性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现有的个税缴纳方式无法满足税款均衡入库的要求,也不利于税收征管体制对税收情况的监管。尤其是未来一旦纳入无法进行源头扣缴的相关收入,例如资本利得等极易产生 偷税漏税 的行为。 目前,我国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是5000元,采用的是个人所得税累进税率。具体的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的税率-速算扣除数。就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数额。 1、工资范围在5000元以下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工资范围在5001元-8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001元-17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001元-3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001元-4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001元-60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001元-85000元的,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超过85000元,没有上限,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法律客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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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2:2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