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姑姐户口在公婆名下怎么办 |
释义 | 你婆婆财产,要看她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继承和户籍没有一点关系,所以,你大姑姐,作为子女,在无遗嘱指定他人专门继承前提,是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 一、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 哪些人有遗产继承权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死者生前没有立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分配财产,享有遗产继承权的人主要分为了两大类: 1、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谁照顾老人谁能继承遗产吗 并不是说谁照顾老人谁就能继承遗产。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具有赡养能力的人不承担赡养责任的,继承遗产时一般是不分或者少分的,所以谁赡养谁继承遗产一定程度上是正确的。赡养和继承遗产是两件事情。规定死者死亡,需要看遗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的,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规定不赡养老人的,可以少分。或不分遗产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三、老人去世孙子有没有继承权 老人去世,孙子孙女是否有老人遗产继承权。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之行继承。 无遗嘱,就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在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 所以,有遗嘱指定孙子孙女继承,孙子孙女才有继承权。 还有一种情况是孙子女的父亲先于老人死亡,那么孙子女可以作为父亲代位继承人代替行使继承权和享有继承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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