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事会的职权一般都有什么 |
释义 | 监事应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监督财务和经营状况,有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可以罢免,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管理人员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监事会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一、监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责任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如发现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罢免;2、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活动,并纠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若工作人员有责任,则应该追究其责任;3、监督公司的经营状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则应调查。 二、监事会的定义是股份公司内设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能包括:监督财务会计活动、监督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以及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监事会的组成应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进行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设有一名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如果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则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来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此外,监事会还可以设副主席,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副主席可以在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 (一)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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