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拘传却使用传唤证? |
释义 |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了没有?有些明明属于拘传,使用的却不是拘传证,而是传唤证。而且即便是传唤证,有些使用行政传唤证,有些使用刑事传唤证,非常混乱。那么,明明是拘传,为什么要使用传唤证呢? 虽然行政传唤、刑事传唤、拘传在字面意思、审批、执行等方面有相似之处,这也是实务中经常混用的原因之一。但是,其实质还是有所不同的,比如审批的程序及使用对象都是有所不同的。 1.行政传唤 传唤,是公安机关最常用的调查手段,行政传唤,也就是治安传唤,针对的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分为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两种形式。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所谓的强制传唤就是可以使用手铐和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实务中基本上都是使用手铐。 口头传唤和书面传唤在实务中也经常搞混。只有在案发现场发现的嫌疑人才能适用口头传唤,其余适用书面传唤。书面传唤的需要派出所负责人或者公安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就可以了,审批手续相对简单。 2.刑事传唤 刑事传唤,是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侦查措施,其适用对象是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所谓不需要拘留、逮捕,既包括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也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尚未查清,暂时还不符合拘留、逮捕条件。其审批手续也是只需要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即可。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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