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订了的离婚协议可不可以撤销 |
释义 | 签订了的离婚协议可以撤销。在未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协议是不生效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撤销离婚协议。但如果已经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则不可以撤销。 一、离婚财产重新分割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财产重新分割有时间限制。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来说,在办理协议离婚前,如果一方或双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均而反悔,双方可以通过协商重新签订离婚协议,重新分割财产。如果原离婚协议已经公证,双方需要到公证机关撤销原公证,重新办理新订立的离婚协议,然后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同意重新分割,反悔是可以的。但一方或者双方认为财产分割不均的,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首先要审查的是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如果没有,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可见,如果一方认为自己的财产分割不均,需要证明。 二、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变更,该怎么变更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可以变更,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变更。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三、离婚协议给孩子的房产是否可以拿回来 离婚协议给孩子的房产不可以拿回来。 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是结合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 如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房子归孩子所有,只要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反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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