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竞业禁止和竞业限制不是一个意思。两者有以下区别: 1、竞业禁止是法定义务,不能约定解除,竞业限制是约定义务,劳动者可以行使对竞业限制协议的合同解除权,免除相应的竞业限制义务; 2、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限制针对的是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 3、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在职人员,竞业限制针对的是离职人员; 4、竞业禁止针对的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竞业限制针对员工的限制为离职2年以内; 5、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对竞业限制人员在离职后必须补偿,而不是在职期间支付保密费; 6、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而竞业限制以单位支付补偿金为生效条件,补偿金不明的,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者此前正常工资的20%—50%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