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紧急避险过当,规定是 |
释义 | 紧急避险过当的内容是: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紧急避险保护的法益必须是大于或等于被侵害的法益,如果被侵害法益大于保护的法益,则会构成避险过当。法律依据:《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紧急避险引发的事故引发险情者担责吗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而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所谓“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牲较小利益而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对于造成交通损害者来说,如果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即不是迫不得已采取的或保全的利益不是大于受损害利益的,则紧急避险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当事人仍需按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紧急避险的险情是由第三人引起的,紧急避险又符合上列要件要求,则构成避险人免责事由,而由第三人负担民事责任。如紧急避险的险情系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又符合上列要件,原则上应构成免责事由,但根据情况,也不排除避险人按公平原则负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因紧急避险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一、当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的利益小于保全的合法利益时,紧急避险行为无违章行为或虽有违章行为,但其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则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民事责任。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乘车人的损失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当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有交通违章行为,与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则由引起险情的行为人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紧急避险的行为人承担次要民事责任。但可减轻或免除对乘车人的赔偿责任。 紧急避险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牺牲较小利益而保全较大利益的行为。 构成紧急避险需要以下条件: (一)必须是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免受损害,而不是其他非法利益。必须受到现实危险的威胁,即危险必须现实存在,且已威胁到上述合法权益的安全。危险的来源可以是多方面的,如可能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受害人或第三人过错导致危险、饲养动物导致危险等。 (二)必须是危险正在发生,如危险尚未发生或危险已过去,就不再适用紧急避险。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不限于危险制造者,因为紧急避险中危险的原因可能来自自然原因,没有制造者,也可能有人为制造者,但紧急避险不限于指向危险制造者。 (三)紧急避险必须是迫不得已采取的。如果在当时的情况下,依交通行为人的一般技术水平标准,本可以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达到避险目的,而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损害却远远超过了紧急避险所保护的利益,则避险人仍需负担赔偿义务。 (四)紧急避险保全的利益应大于受损害利益。这必须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如为了保全自己的生命而不惜牺牲他人生命,为了保全自己运载的少量货物而损害国家重要资财等都构成避险过当。 怎么紧急处理交通事故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跳车避险却被辗身亡交强险是否应该赔偿 交强险可能不赔。但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条件,保险公司应按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该内容由 黄斌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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