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调岗时注意哪些? |
释义 | 1、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调整后的岗位与调整前的岗位应有一定的关联,譬如把销售经理调整为销售主管可以认定为合理的,而把财务经理调整到销售岗位则可能欠缺合理性。 2、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如果不具备适任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负责培训教育,以使劳动者能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3、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4、事实劳动关系当中的任何重要变化都要体现在书面劳动合同中,公司提出来的给员工调换工作岗位的做法,并且在员工也已经接受了的情况下,在劳动合同当中关于工作岗位的条款就应该适当的变更,并且劳资双方保留的劳动合同都要同时进行变更,如果私自调换工作岗位,公司就侵犯了员工的知情权,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用人单位对违纪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有: 1、依法制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具有可操作性,对具体处罚措施尽量予以量化。 3、对处理结果要履行必要的送达手续。 申请用人单位裁员需要哪些条件? 用人单位经济裁员的条件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注意以下这些: (1)《劳动合同法》第17条中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用人单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 (2)注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须在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超过一个月时间的双倍工资。 (3)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的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4)提供专项培训员工可以约定服务期条款,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5)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怎么办? 1、北京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职员可以直接提出希望签署劳动合同的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吗? 1、不签署劳动合同不一定违法。 若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则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 若建立的是用工关系,劳动关系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此时不签署劳动合同违法。 2、职员退休后再入职不能签署劳动合同。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不能再与其续签或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生效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具有相应的民事主体资格,退休员工不再具有劳动者身份,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只有《民法典》规定的劳务合同。 (2)退休后,与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此要格外小心。因为劳务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如果是劳动关系,即使合同中很多条款约定得不够清楚,但仍然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给予保护,譬如社会保险、休假制度、劳动保护、报酬福利等。而在劳务合同中则不同,双方为了避免将来的纠纷,尤其是劳务提供者一方,更应当在劳务合同中详细约定各种条款,包括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等问题约定清楚,否则吃亏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不管是北京地区的用人单位,还是其他地区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之后,双方需要签署劳动合同。若是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职员可以选择从单位离职,当然也可以选择继续维持劳动关系,等待入职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时候,直接向单位提出希望获得双倍薪资的请求。 换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换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换签劳动合同是不需要赔偿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二、劳动合同需要改签,可以要求赔偿么 如果用人单位的公司发生变化,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如果达不成一致的,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经济补偿一般是按N 1的原则,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但是有很多是不用补偿的情形或者不但要补偿,还要赔偿的情形,甚至是不允许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内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劳动合同的内容一旦签订之后就不能够随意的变更了,因为这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单方面的进行变更,肯定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这个时候劳动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影响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影响有: 1、书面劳动合同的限制和惩罚; 2、违约责任的限制; 3、书面免责的效力限制; 4、缴纳社会保险的约束。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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