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危化品中毒基本救护措施有: 1、硫化氢:吸人患者急速离开污染区,安静休息保暖,如呼吸停止,立即人工呼吸、吸氧。眼部刺激用水或2%碳酸氢钠液冲洗,结膜炎可用醋酸可的松软膏点眼,静脉注射美蓝加人葡萄糖溶液,或注射硫代硫酸钠,促使血红蛋白复原,控制中毒性肺炎与肺水肿发生; 2、砷及其化合物:吸人或误服,及时注射解毒剂,如二巯基丙醇、二巯基丙磺酸钠及二巯基丁二钠等,对症治疗; 3、氮氧化合物及硝酸:吸人患者须密切观察,即使患者未感到严重不适,也须迅速离污染区,安静休息,及时送医院治疗。如呼吸停止,应立即人工呼吸,硝酸液体对皮肤有极强腐蚀作用,灼伤须立即冲洗。 法律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适用本条例。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