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
释义 | 没有固定的工作、失业或再就业,我们称这类人为灵活就业人员。虽说灵活就业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群体,那他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呢?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需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一、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 ①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 ②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2、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3、失业保险:单位1%,个人0.2%;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二、灵活就业社保一年需要缴多少钱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来说,社保是自愿缴纳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档次,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范围通常为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部分地区不能自己选择医保缴费基数,是当地统一规定的,比如是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100%)。缴费档次越高,那么社保费用就越高,相应的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就越高。 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不同,社会平均工资不同,所以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存在差异,若当地上年度的社会平均工资为4000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范围就是2400元-12000元。如果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缴费基数2400元来缴纳社保,那么每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就是2400*20%=480元(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通常都是20%左右),注意养老保险20%的缴费比例当中,有12%的缴费是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账户的,8%缴费会进入到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当中。 三、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条件: 1、女满40周岁,男满45周岁以上及中、重度残疾人; 2、在社区从事家政服务与社区居民形成服务关系,或在区县、街道(乡镇)、社区统一安排下从事自行车修理、再生资源回收、便民理发、果蔬零售等社区服务性工作,以及没有固定工作单位,岗位不固定、工作时间不固定能够取得合法收入的其他灵活就业工作; 3、已实现灵活就业满30日,并在户口所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个人就业登记。 四、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怎么交? 1、没有单位,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缴纳,能交的社保只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8%。 2、继续找工作,让单位帮忙交社保 失业了,离职了,并不代表就不具备工作能力了,可以在当地继续找下一份工作,只要是正式员工,公司必须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到新公司后将之前的社保信息续上,再交5年就能达到15年退休的条件了。 社保缴费15年可退休是计算的累计缴费年限,并不代表要在一家公司交满15年才可退休。 因此,完全不必担心没缴满15年就离职的问题,换个单位继续交就行了。 3、到户籍所在地,以个人名义交 社保是可以以个人名义交的,只是一般城市都限定要当地户口人员才能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 如果不准备继续工作,又想要社保的人员,可以回户籍地以个人名义缴交社保,缴交后将之前在公司缴纳的社保转移过来,同样也是累计缴费年限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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