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首先拿到记账凭证先写上日期,写当月的最后一天; 2、再是摘要,摘要就写记账凭证的主要内容,如支费用或者还借款等。 3、再是科目, 4、一级科目,二级科目(即明细科目)也要找到。 5、金额,借方的金额要写在借方位置,不能写到贷方去了; 6、再是贷方科目,用现金支付的,即减少库存现金; 7、二级科目,即出纳的名字; 8、金额写在贷方的位置; 9、总计那一栏写上总金额,借贷方都要写,借贷要相等; 10、凭证号数和附件单据数也要写好; 11、写上制单人的名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