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年不见面,夫妻是否可以离婚? |
释义 | 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婚姻无效的情况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等。被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和子女的处理需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者常表现出消极心理,特别是女性更容易受到伤害,可能导致心理问题。 法律分析 没有自动离婚返一说法,法律规定分居两年视为威情破裂,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时,夫妻分居两年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一个法定事由,因为只有夫妻感情破裂才准许离婚。没有经法院判决或双方去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分居100年也不能自动离婚。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重婚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绝大多数离婚者离婚后,其心情总是很沮丧,情绪低沉、伤感,这无关性别,他们表现出愤恨、不满、自卑、看破红尘等各种各样的消极心理。同时,面对周围人的非议和白眼,他们会感到孤独、无奈和愤愤不平。对于心思紧密、敏感多虑的女性来说,这种挫败感给心理健康造成的伤害更甚。很多离婚女性都对周围交头接耳、背后指指点点弄得精力憔悴,使得她们对前途、对人生充满了悲观和绝望,于是抑郁、失眠、焦虑等心理问题纷纷找上门。 结语 离婚对绝大多数离婚者来说,带来了沮丧、伤感等消极情绪。面对非议和孤独,特别是对于敏感的女性来说,心理健康受到了严重伤害。然而,我们应该积极面对挫折,寻找新的希望和机遇。无论是离婚后的心理调适,还是对子女的关爱,我们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面对未来。请记住,困难只是暂时的,我们有能力重新找到幸福和快乐的人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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