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容留吸毒一人的,构成 容留他人吸毒 罪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容留他人吸毒,即使是吸毒者前来要求而被动的容留行为也会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规定,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五十四条规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非法持有毒品罪 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存在以下情形的,构成本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容留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 行政处罚 ,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