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兵纹身限制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征兵政策规定,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线,女青年文唇,不合格。亦即上述不超过3cm,10cm的为合格。 法律依据: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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