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必须手写的部分? |
释义 | 律师分析: 在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手写的部分有:劳动者的基本信息、用人单位名称、详细住所,合同类型如: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等约定的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制度(就是: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支付工资时间、工资待遇(包括试用期)、其他约定项目、您的签名(按手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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