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动事务代理协议注意事项: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基本信息; 二、致送单位; 三、委托事项; 四、委托权限。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 劳务派遣单位 ,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 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