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黑犯罪有什么罪名 依据刑法的规定,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罪名包括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 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以上知识就是律师对“涉黑犯罪有什么罪名”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刑法的规定,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罪名包括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
该内容由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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