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产权房申请要求有哪些? |
释义 | 各地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不同,申请者需按种类提交不同材料。申请市区廉租住房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证等材料。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或特困居民证等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参考相关规定。申请中低价位商品房需提供房源通知函、准购审批表、拆迁协议等材料。具体材料需根据当地规定提供。 法律分析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每个城市的规定不一,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 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要提供材料 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提交材料要按保障房的种类来分: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申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或《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③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或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④城市拆迁家庭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 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后并报政府审定后出台。《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 申请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房源具体房号通知函件或批复意见复印件; ②填写齐全的本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准购审批表; ③本市房屋拆迁协议书(产权调换)原件; ④申购人(被拆迁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⑤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结语 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因城市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提供不同种类的材料。申请市区廉租住房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申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低保证等;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中低价位商品房需根据相关法规提供相应材料。具体材料要求,请参考当地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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