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有产权房怎么认定 |
释义 | 共有产权房与经适房的最大区别是,其用地由划拨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和政府给予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共有产权房将传统划拨土地经适房的有限产权量化为明确的产权比例,从根本上解决了界限不明确等诸多问题,让保障性住房的产权有了准确的法律定位,也让过去经适房退出与市场接轨的问题变得简单明了。 共有产权房执行政府指导价,购房人的出资与房价总额的差价为政府出资,并按出资比例形成共有产权。共有产权住房上市或退出时,只要购买政府的产权部分或按比例与政府分成即可,并实施5年内原价购买,5至8年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购买或按比例分成转让收益。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较之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的明显不同,就是居民与政府共同拥有房屋产权,共同分享土地和房屋的增值收益,共同承担土地和房屋贬值带来的风险。共有产权住房实际上是居民与政府合伙买房、共享产权,而由居民独享房屋使用权,由此大幅降低了居民的购房成本,减轻了居民的住房消费负担。但就性质而言,共有产权房究竟是保障性住房还是商品房,目前各试点城市并未有统一的界定。 二、怎么保证共有产权房政策公平实施 一是严把入口,严格审查居民的购房资格,核实申请者的住房条件、收入状况和财产状况等,防止开宝马住经适房之类的荒唐故事重演。二是压缩共有产权房的牟利空间,使购买共有产权房除满足住房需求外,成为无利可图之事。这将使得共有产权房对开宝马的人失去吸引力,使共有产权房确为中低收入者拥有和使用。第三是疏通出口,完善退出机制。有的居民购买共有产权房时资格没有问题,但后来收入、住房等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超出了共有产权房覆盖的标准,就应当以适当方式退出,让其他中低收入者递补享受共有产权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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