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方案与过渡期安排 |
释义 | 《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程序和清偿顺序。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指定管理人,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中止民事诉讼或仲裁。债权人需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未申报的债权视为到期。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及福利、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如财产不足,按比例分配。 法律分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有关破产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破产企业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企业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拓展延伸 职业转型:从安置方案到顺利过渡 职业转型是一个人职业生涯中的重要转折点,需要通过合适的安置方案和顺利的过渡来实现成功。安置方案是指为受到职业转型影响的个人提供的具体安排和支持措施,旨在帮助他们平稳过渡到新的职业领域。而顺利的过渡则是指在职业转型过程中,个人能够有效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要求,克服挑战并取得成功。为实现顺利过渡,个人可以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提升自己的技能和知识,与相关行业人士建立联系,寻求合适的职业机会。通过合理的安置方案和积极的过渡努力,个人可以实现职业转型的目标,开启新的职业生涯。 结语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破产企业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为:职工工资等优先清偿,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其次,普通破产债权最后。如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要求,则按比例分配。职业转型需要合适的安置方案和顺利的过渡,包括培训学习、技能提升和寻求合适的职业机会等。通过合理安排和努力,个人可实现职业转型目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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