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电动车被恶意损坏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不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一般会对行为人予以治安处罚。如果行为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客观: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