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事实婚姻登记后是否可以解除婚姻关系? |
释义 | 结婚登记后如有事实婚姻,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事实婚姻要求双方自愿结婚、共同生活,并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离婚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到民政局办理,经审查批准后颁发离婚证。合法婚姻需满足双方自愿、法定结婚年龄、无配偶、无禁止结婚疾病等要求。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后如有事实婚姻,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双方必须在自愿的情况下提出离婚申请。双方需要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等法定资料,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的民政局申请离婚。经过民政局严格的审查,对于双方自愿程度、离婚协议书规定的内容是否真实、公正的审查后,如果批准,民政局应在受理之日一个月内颁发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事实婚姻的合法性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例如必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已满法定婚龄等。 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 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 符合结婚实质条件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必须符合的要求有: (1)双方自愿结婚;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都没有配偶; (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 一、事实婚姻 1、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2、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 3、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结语 离婚申请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包括双方自愿、提供法定资料等。民政局会对申请进行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颁发离婚证。事实婚姻的合法性要求满足特定条件,如合法婚姻关系和法定婚龄等。根据《民法典》规定,结婚需双方自愿、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配偶、非直系血亲、无禁止结婚疾病等。事实婚姻的特点是具有婚姻目的、共同生活形式,男女双方具有公开夫妻身份,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需要注意,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关系不属于合法婚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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