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裁判文书是公开。裁判文书不允许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等选择性公开,司法公开和司法公正应是对每一个案件的追求,而非部分案件。根据规定,最高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原则上均应当上网公开。文书上网前进行技术处理隐去个人信息,例如,只公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而隐去具体住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等其他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并通过政务网站、电子触摸屏、诉讼指南等多种方式,向公众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