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电梯里打广告可以自行拆除吗 |
释义 | 物业在电梯贴的广告,属于公共收益的部分,业主没有权利拆除,否则就属于破坏了公共设施,如果业主对这个事情有意见的话,可以向物业反馈。 一、不交物业费不让坐电梯合法吗 不交物业费不让坐电梯不合法。侵犯了业主的物权,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使用的权利。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催缴或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但不能通过不让坐电梯或者停水停电等违法行为催缴物业费。物业因物业费不让业主坐电梯,业主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物业停止侵权行为。如果有不缴纳物业费的正当理由,可以提供相应证据。 二、业主个人有权随意查看公共收益吗 小区公共收益属业主共同共有的,业主享有知情权,不一定非要业委会主张。如果物业公司不公开的话可通过诉讼来解决。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三、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业管理负责; 1、建立物业档案:物业管理公司会建立一个物业档案,包括物业设计施工图、住户档案、物业权档案、由子信息档案等。 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包括对严禁改动的墙体、承重结构、装修队伍管理等。 3、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管理,如对花草树木养护修剪、杀虫、施肥、补种栽植等工作。 4、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主要包含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网、二次生活用水加压设备、各类配电设备、电梯、消防设备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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