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写清借款事由,借条上须注明借款用途。2、借款合同中要约定合同履行地为债主常住地。3、须注明资金实际支付方式和支付情况。4、最好让借款人手写借条全部内容。5、要知道且明确债务人的常住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银行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未有通知条款,应在其它约定事项中增加,“如发现借款人有违约行为要终止履行时,贷款方应在多少天内通知当事人。”的条款,以免借款方以贷款人未尽通知义务而提起抗诉、抗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