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审受理通知书是不是立案? |
释义 | 再审受理通知书不是立案,只是就是否立案进行审查,能否立案要根据调查的事实决定。能否立案,关键还要看证据与事实及原审判决是否合法公正。如果有重大错误也许再审。 立案,是指法院对于原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决定进行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一、再审受理通知书是不是立案 不属于立案,只是就是否立案进行审查,能否立案要根据调查的事实决定,能否立案,关键还要看证据与事实及原审判决是否合法公正。如果有重大错误也许再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 法院决定再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再审的情形 对行政诉讼案件申请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 1、法院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2、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5、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等等。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向申请再审人发送受理通知书等受理登记手续,并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及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经审查再审申请书等材料,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进行裁定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期限,或者超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范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再审受理通知书是不是立案?再审申请书递交后,收到再审申请受理通知书,不是再审已经立案的了的结果,再审受理通知书只是再审审查的受理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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