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准备材料:出卖人需要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注:出卖人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产登记部门签字)。买家需要身份证和户口簿。(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买卖双方达成共识:买受人同意房屋状况和房价;出卖人同意房价和买受人支付房屋的方式。之后在资源公平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提交公证机关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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