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的养殖棚在承包的鱼塘上,现在卫星拍到说是违章需要拆处 |
释义 | 卫星拍到的养殖棚,如果没有相应的审批手续需要拆除。畜禽养殖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2.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3.具备规定的防疫条件;4.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我问一下卫星拍的照片说一般耕地上建设养殖场是违建,有法律以局吗 如果当事人经过当地林业部门的批准,林地建养殖场就属于合法的行为。如果当事人没有经过当地林业部门批准,私自建养殖场的,就属于违法行为。一般来说,不能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养殖鱼塘可以盖护理室吗?租了村里的鱼塘,现在是执法队说要强行拆除护理房屋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请求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指定,对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指定不满意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指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农村养殖棚违建拆除 农村耕地建养殖场算违建,违建即违章建筑,是指那些未取得主管部门许可而擅自动工兴建建筑、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临时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的建筑、通过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等。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三)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农村承包基本农田,开挖鱼塘,养殖龙虾违法吗? 承包荒田改成鱼塘不合法。我国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现在,在基本农田上搞养殖需要那些手续才可以? 基本农田一般不可以养殖,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普通农田经相关部门审批可以养殖,但养殖不得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得破坏耕种植条件,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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