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租赁合同 纠纷起诉时需要提供的 证据 有: 一、证明当事人主体适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 身份证 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 营业执照 副本、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的资料。 二、证明 房屋租赁 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 1.证明房屋产权的证据; 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 3.证明转租合法性的证据; 4. 房屋租赁合同 。 三、证明房屋租赁 合同履行 情况的证据: 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交付时房屋状况的证据; 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 定金 (或 保证金 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 四、证明 诉讼 请求具体金额的证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详细的计算清单。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三十二条 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 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